臭氧在污水處理中應用的注意事項主要有:水質影響、臭氧投加量和剩余臭氧量、接觸時間和臭氧與污水的接觸方式。
1、水質影響:主要是水中含COD、NO2-N、懸浮固體、色度對臭氧消毒的影響。
2、臭氧投加量和剩余臭氧量:在飲用水消毒時要求剩余臭氧濃度為0.4mg/L,此時飲用水中大腸菌可滿足水質標準要求。在污水消毒時,剩余臭氧只能存在很短時間,如在二級出水臭氧消毒時臭氧存留時間只有3-5min。在水質好時游離的臭氧含量多,消毒效果最好。
3、接觸時間:臭氧消毒所需要的接觸時間是很短的,但這一過程也受水質因素的影響,在臭氧接觸以后的停留時間內,消毒作用仍在繼續,在最初停留時間10min內臭氧有持續消毒作用,30min后就不在產生持續消毒作用。
4、臭氧與污水的接觸方式對消毒效果也會產生影響,如采用鼓泡法,則氣泡分散的愈小,臭氧的利用率愈高,消毒效果愈好。氣泡大小取決于擴散孔徑尺寸,水的壓力和表面張力等因素,機械混合器、反向螺旋固定混合器和水射器均有很好的水氣混合效果,完全可用于污水臭氧消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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