污水處理工程中管廊架安裝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和標準有哪些?
1、管道安裝時,應及時固定和調整支、吊架。支、吊架位置應準確,安裝應平整牢固,與管子接觸應緊密。
2、無熱位移的管道,其吊桿應垂直安裝。有熱位移的管道,吊點應設在位移的相反方向,按位移值的1/2偏位安裝。兩根熱位移方向相反或位移值不等的管道,不得使用同一吊桿。
3、固定支架應按設計文件要求安裝,并應在補償器預拉伸之前固定。
4、彈簧支、吊架的彈簧高度,應按設計文件規定安裝,彈簧應調整至冷態值,并做記錄。彈簧的臨時固定件,應待系統安裝、試壓、絕熱完畢后方可拆除。
5、支、吊架的焊接應由合格焊工施焊,并不得有漏焊、欠焊或焊接裂紋等缺陷。管道與支架焊接時,管子不得有咬邊、燒穿等現象。
6、鑄鐵、鉛、鋁及大口徑管道上的閥門,應設有專用支架,不得以管道承重。
7、管架緊固在槽鋼或工字鋼翼板斜面上時,其螺栓應有相應的斜墊片。
8、導向支架或滑動支架的滑動面應潔凈平整,不得有歪斜和卡澀現象。其安裝位置應從支承面中心向位移反方向偏移,偏移量應為位移值的1/2或符合設計文件規定,絕熱層不得妨礙其位移。
9、管道安裝時不宜使用臨時支、吊架。當使用臨時支、吊架時,不得與正式支、吊架位置沖突,并應有明顯標記在管道安裝完畢后應予拆除。
10、管道安裝完畢后,應按設計文件規定逐個核對支、吊架的形式和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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